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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各单位:
接安徽省教育厅教秘高【2007】24号文《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但经所在学校推荐,可以参加第三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遴选。
二、表彰名额和奖励办法
全省拟评选表彰50名省级教学名师。获奖教师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条件
参照教育部文件要求。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1、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各校的推荐限额见附件1。
2、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进行。申报高校在本校校园网上建立教学名师奖申报支撑网站,提供申报教师的以下材料:
①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5、6);
②候选人的电子资料(见附件7);
③候选人的15-30分钟讲课录像(录像文件为rm格式)。讲课录像应能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上述有关表格,可在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上下载。
3、第一届、第二届省级教学名师申报第三届国家级教学名师,不占本校推荐省级教学名师限额,但需提供与申请第三届省级教学名师相同的申报材料。
4、申报教师的年龄原则上不受限制,已退休的教师需提供学校的返聘证明。
五、表格在http://www.ahgj.gov.cn下载
六、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2007年5月15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7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