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通知》(教高函〔2025〕7号),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我校正式启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校赛组织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大赛的组织、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务处主办。
(二)各学院成立的大赛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的参赛宣传动员、项目挖掘培育、组织报名和审核推荐等工作。
二、赛道与组别
大赛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赛道等。高教主赛道(不含国际参赛项目)分为本科生创意组、本科生创业组,研究生创意组、研究生创业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产业赛道分为企业命题组、成果转化组。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学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院。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年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加今年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大赛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学生。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各学院须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各赛道、项目类型及参赛要求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通知》(见附件1)各赛道方案。
四、赛程安排
(一)团队组建与报名(5月9日-5月下旬):所有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报名。各学院应积极发动本科生和毕业5年内的校友参赛。
(二)学院初评(5月底):校赛报名结束后,将整理各学院成功报名的项目材料,并分发至各学院。各学院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把控质量。对所有参赛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项目所属赛道和组别进行排序,择优推荐至校赛,原则上按各学院报名总数的20%进行排序推荐。
(三)学校评审(6月上旬):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依据各学院推荐排序,按赛道、组别评选出校级金奖、银奖、铜奖。
校赛奖项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原则上获奖比例分别为全校实际报名参赛总项数的10%,20%,30%。奖项设置及数量将根据参赛队伍数量和质量作适当调整。
(四)省赛推荐(6月下旬):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从校级金奖、银奖项目中遴选团队,分组进行项目路演答辩,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赛。
请各学院于5月28日(周三)17:00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教务处学科竞赛科。
六、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精心组织。请各学院精心组织培育优秀项目参赛,保证参赛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做好项目初评及推荐工作。
(三)提供支持。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