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科
副科长:胡嫣然
科员:何敏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招生政策和规定,起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各类自主招生考试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负责招生简章、报考指南等宣传材料的拟定、制作,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学校对口、专升本招生的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
5.协助院(部)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
6.负责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及家长咨询解答工作;
7.收集、统计有关招生数据,进行招生数据分析和招生工作总结,整理有关招生工作材料及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