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人工智能教学能力系列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10-30浏览次数:25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提升我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现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附件1)工作部署,于10月30日至11月30日组织教师参加人工智能教学能力系列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承办单位: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二、培训对象

学校一线教师

三、培训内容

培训覆盖从宏观政策解读到实操技能学习全环节。涵盖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人工智能理论与实践研究、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改革等内容。

四、培训形式与环节

本次培训采用“未来教师专项+学科专项+实验教学专项”三大专项线上学习模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素养测评。参训教师在平台完成未来教师素养测评。

(二)课程学习。参训教师需完成以下三个专项的课程学习。

1.未来教师专项学习。系统依据测评结果,从“未来教师专项”学习模块中智能推送3门适配课程,参训教师完成3门课程学习。

2.学科专项学习。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所属学科选择对应学科专项,完成10门课程学习。

3.实验教学专项学习。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教学需求完成至少3门课程学习。

(三)线上测试。参训教师完成各阶段课程学习后,参加测试考核并合格。

五、时间安排

即日起参训教师参照《学习指南》(附件2)步骤,登录平台网站(https://aigc.enetedu.com/)填写报名信息,在2026年11月30日前累计完成至少16门课程学习并通过测试,即可获得培训证书。培训证书于2026年12月31日前由参训教师在平台自行导出。

六、培训要求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组织动员教师参训,引导教师将培训所学融入课程教学、专业建设与实验教学改革等。

(二)参训教师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素养测评、课程学习、线上测试等环节,按时取得培训证书。

(三)各学院在2027年寒假前汇总本学院教师参训情况,将培训证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tlu.edu.cn。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pdf

附件2:学习指南.jpg



教务处

2026年10月30日